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王小平)近几年来,因车辆的剧增使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不断攀升、社会负面影响不断加剧、群众生活受到影响,为此,湘乡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揪心事”纳入联调机制中统一处理,“一站式”化解“烦心事”。
10月13日17时许,徐某飞驾驶两轮电动车搭载同伴贺某朝沿320国道由湘乡方向往湘潭方向行驶,途经320国道湘乡市东郊乡长丰村友谊超市前地段左转弯往湘乡市龙洞镇湘江村方向行驶时,与易某驾驶的由湘潭方向往湘乡方向行驶的湘C72317号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徐某飞、贺某朝受伤,贺某朝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肇事三轮车未投保,肇事司机虽预交了六万元安葬费,但家属不同意将死者安埋,各方利益纠扯,尤其复杂。接到申请后,湘乡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联系龙洞、东郊、东山三家司法所,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并根据此次纠纷现状制订了初步调解方案。
因各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工作刚开始就陷入了僵局。面对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索要高额精神损失费的情况,调解人员再次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采用“让事实说话,分清责任大小;让法律说话,严格依法调处;让情理说话,寻找症结平衡”的工作方法,积极向当事人、相关人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就赔偿标准、赔偿内容、计算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解释,在确保各方对上述内容都基本清楚的基础上,再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9天的不懈努力,10月23日,本次纠纷在多方配合下终于调解成功,协议内容当场予以履行。至此,这起因交通事故引起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10月6日,廖某彪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途经月山镇双龙加油站路段时与行人周某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周某堂重伤昏迷。10月15日,周某波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往东方向沿湘乡市县道052行驶,途经县道052中沙镇中沙村地段,与相对方向迎面在车道内步行的行人汪某良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汪某良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湘乡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迅速启动联调联动机制,全力以赴做好调解工作,及时缓解了当事人双方矛盾,更高效、快速地调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了道路交通事故争议,目前,此三起事故的赔偿款项均已全额支付到位。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